服务条款

本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是就Gu Chat(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提供所有Gu Chat产品与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条件,由使用本服务的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与本公司间订定的条款。


1. 定义


本条款使用下列各项用语:

  • 1.1.「内容」系指文字、语音、音乐、图片、影片、软体、程式、代码及其他资讯等内容。
  • 1.2.「本内容」系指可透过本服务连结的内容。
  • 1.3.「投稿内容」系指用户投稿、传送、上传至本服务的内容。
  • 1.4.「个别使用条款」系指与本服务有关而有别于本条款,以「条款」、「准则」、「政策」等名称由本公司所分发或公布的书面。

2. 对于条款的同意表示

  • 2.1.用户应遵照本条款规定使用本服务。除非用户有效且不可撤销地同意本条款,方能使用本服务。
  • 2.2.如用户为未成年人,须经过亲权人等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方能使用本服务。此外,如用户是为业者使用本服务时,亦请于该业者同意本条款后,再使用本服务。
  • 2.3.本服务一经用户实际使用,将视为用户已有效且不可撤销地同意本条款。
  • 2.4.本服务有个别使用条款时,除本条款外,用户亦应遵照个别使用条款规定使用本服务。

3. 条款的变更


于本公司判断有必要时,得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形下随时变更本条款及个别使用条款。变更后的本条款及个别使用条款自公布在本公司经营网站内的适当处时起生效。如用户于本条款及个别使用条款变更后仍继续使用本服务,将视为用户已有效且不可撤销地同意变更后的本条款及其所适用的个别使用条款。由于本公司不会个别通知用户相关变更内容,故请用户于使用本服务时,随时参阅最新版本的本条款及其所适用的个别使用条款。


4. 帐号

  • 4.1.用户于使用本服务时,如有注册用户本身相关资料,应提供真实、正确且完整的资料,并经常进行修改以更新资料。
  • 4.2.用户于使用本服务时,如有注册密码,应自行负责严密保管,以免遭到不当使用。利用该密码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用户本人的行为。
  • 4.3.于本服务注册的用户,得随时删除帐号终止本服务。
  • 4.4.本公司认为用户违反本条款或有违反之虞时,得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形下对该帐号进行停权或删除。
  • 4.5.本公司得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形下,删除自最后一次连线起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帐号。
  • 4.6.自帐号删除时起,用户于本服务的所有使用权不论任何理由均为消灭。即便是用户不慎删除帐号,原有的帐号亦无法回复,敬请留意。
  • 4.7.本服务的帐号专属于用户个人。用户于本服务的所有使用权皆不得转让、出借予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继承。

5. 隐私权

  • 5.1.本公司尊重用户的隐私权。
  • 5.2.本公司依照Gu Chat隐私权政策,妥善处理用户的隐私资料与个人资料。
  • 5.3.本公司将会以安全的方式管理自用户处搜集的资料,并对安全管理采取严格的措施。

6. 服务的提供

  • 6.1.用户就本服务的使用,应自费及负责备置必要的个人电脑、手机、通信设备、作业系统、通信方式及电力等。
  • 6.2.本公司得按用户年龄、用户有无完成身份确认作业、用户有无注册资料、其他本公司判断为必要的条件,将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提供给符合上揭条件的用户。
  • 6.3.于本公司判断有必要时,得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形下随时变更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并中止提供本服务。

7. 无紧急通报功能


本服务并未搭载能向警察机关、海岸巡防机关、消防机关或其他机关等发出紧急通报的功能。


8. 广告刊登


本公司得在本服务刊登本公司或第三人的广告。


9. 业务合作伙伴服务


本服务内可能包含其他与本公司有业务合作的业者所提供的服务或内容。该等服务或内容所应负责任,概由提供服务或内容的业者负担。此外,提供服务或内容的业者所规定的使用条款及其他条件,可能适用于该等服务或内容。


10. 内容

  • 10.1.本公司就本公司所提供的本内容授予用户使用权,此使用权并不得转让及再授权,且具有非独占性,并以使用本服务为唯一目的。
  • 10.2.如用户使用的本内容另有规定使用费、使用期间等使用条件时,即应遵照该等使用条件。即使本服务介面上有显示「购买」、「贩卖」等文字,本公司对客户提供的本内容相关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亦不因此移转给用户,对用户仅有授予上述使用权。
  • 10.3.用户不得超出本服务所订定的使用样态而使用(包括重制、传送、转载、更动等行为)本内容。
  • 10.4.请用户自行储存投稿内容的备份。本公司并无义务储存投稿内容的备份。
  • 10.5.本服务可能具备多数用户可进行投稿、修改、删除等编辑的功能。于此情形下,用户同意其他用户可编辑该用户自行投稿的内容。
  • 10.6.用户对投稿内容所应有的权利照常维持不变,本公司并未取得相关权利。但投稿内容属于对其他不在好友名单内的用户亦会公开的内容,用户以无偿、无限期、不限地点的方式,授权本公司将该投稿内容用于服务或促销活动的权利(包括于认有必要且适当的范围内,本公司得加以省略等变更的权利。另包括本公司将相关使用权再授权给与本公司有业务合作的第三人的权利)。
  • 10.7.本公司需确认有无违反法令或本条款规定等情形时,得对投稿内容进行确认。但此不代表本公司有义务进行该等确认。
  • 10.8.本公司认为用户投稿内容违反相关法令或本条款规定或有违反之虞时,或有其他业务上需求时,得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形下,以删除投稿内容等方式限制本服务中投稿内容的使用。

11. 禁止事项


用户于使用本服务时不得从事下列所述行为:

  • 11.1.违反法令、法院判决、裁定或命令或具有法令拘束力的行政措施的行为。
  • 11.2.恐有危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行为。
  • 11.3.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智慧财产权、名誉权、隐私权、其他法令或契约规定权利的行为。
  • 11.4.投稿或传送内容有过度暴力的表现、性暗示过度露骨的表现、涉及人种、国籍、信仰、性别、社会地位、家世等有关歧视的表现、引诱或助长自杀、自伤行为或滥用药物的表现、其他包含反社会情节在内等使人感到不愉快的表现的行为。
  • 11.5.伪装成本公司或第三人的行为或故意散布不实资讯的行为。
  • 11.6.传送相同或类似讯息给不特定多数用户的行为(经本公司同意者除外)、随机将其他用户加入为好友或群组留言板的行为、及其他本公司判断为垃圾讯息的行为。
  • 11.7.藉由本公司规定以外的方式,以本内容的使用权兑换现金、财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 11.8.以行销、宣传、广告、招揽或其他营利为目的之行为(经本公司同意者除外)、以性行为或猥亵行为为目的之行为、以与未曾谋面的异性认识或交往为目的之行为、以骚扰或毁谤中伤其他用户为目的之行为、其他基于与本服务订定的使用目的不同之目的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 11.9.对反社会势力提供利益或其他协助的行为。
  • 11.10.劝诱参与宗教活动或宗教团体的行为。
  • 11.11.不当搜集、公开或提供他人的个人资料、注册资料、使用记录资料等的行为。
  • 11.12.干扰本服务的伺服器或网路系统的行为、利用BOT、作弊工具、其他技术性手段不当操作服务的行为、故意利用本服务漏洞的行为、超出必要限度重复同一问题等对本公司提出不当洽询或要求的行为、其他妨碍本公司经营本服务或其他用户使用本服务,并制造干扰的行为。
  • 11.13.支援或助长符合前述第12.1.项至第12.12项任一行为的行为。
  • 11.14.其他本公司判断为不适当的行为。

12. 用户责任

  • 12.1.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使用本服务,对于在本服务所从事的所有行为及其结果应自行负担一切责任。
  • 12.2.本公司认为用户在违反本条款情形下使用本服务时,将采取本公司判断有必要且适当的措施。但此不代表本公司有义务防止或纠正该等违反情形。
  • 12.3.起因于用户使用本服务(包括本公司自第三人处收到原因为该等使用的申诉),致本公司直接或间接蒙受任何损害(包括律师费用的负担)时,用户应依照本公司要求立即给予补偿。

13. 本公司的免责

  • 13.1.不论明示或默示,本公司均未保证本服务(包括本内容)不具有事实瑕疵或法律瑕疵(包括安全性、可靠性、正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特定目的的适用性、安全等相关缺陷、错误或程式错误、权利侵害等)。本公司对用户并无清除该等瑕疵后再提供本服务的义务。
  • 13.2.因本服务而对用户所造成的所有损害,本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但本公司与用户间的本服务相关契约(包括本条款)为消费者契约法规定的消费者契约时,则不适用此免责规定。
  • 13.3.即使在前述第14.2.项但书所规定情形下,在因本公司过失(重大过失除外)所发生的债务不履行或侵权行为对用户所造成的损害中,本公司对于特殊事由所造成的损害(包括本公司或用户就损害发生已预见或有可能预见者),亦概不负其责。此外,因本公司过失(重大过失除外)所发生债务不履行或侵权行为对用户所造成的损害,其赔偿以发生该等损害当月自用户收取的使用金额为上限。

14. 联络方式

  • 14.1.本公司向用户联络本服务相关事项,以于本公司经营网站内的适当处公布或其他本公司判断为适当的方式进行。
  • 14.2.用户向本公司联络本服务相关事项,请以本公司经营网站内的适当处所设置的问题反应表传送或依本公司指定方式进行。

15. 准据法、管辖法院


用户与本公司间所发生起因于本服务或与本服务有关连的纷争,以各地方法院或简易法院为第一审专属合意管辖法院。


以上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07月25日